各有關單位:
《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》(GB50204-2002)(以下簡稱GB50204-2002)局部修訂的條文已于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,為貫徹和執行好該強制性條文的相關要求,確保結構質量安全,現將實施的相關意見通知如下:
一、各工程項目鋼筋進場時,應按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抽取試樣作力學性能和重量偏差檢驗。
二、各檢測單位應嚴格按照相關標準、規范的要求進行檢測。
三、鋼筋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不得在工程中使用。
四、監理單位應加強鋼筋調直的現場監理,禁止鋼筋調直的冷拉率超過GB50204-2002的相關規定。鋼筋調直后應按GB50204-2002的相關要求進行力學性能和重量偏差的檢驗,其強度和重量偏差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。
特此通知。
廣州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
2011年08月08日 發布